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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十一章考点串讲

来自:河南自考网
时间:2020-10-07


导读:在河南省自学考试中课程代码为00315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行政管理学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考查科目,是为了培养优秀行政管理人才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目标和要求而设置的一门课程。河南成人高考网为考生整理了本课程各章节的考点串讲供考生参考,本章节的内容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课程简介:《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主要介绍当代中国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特点、中国共产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主席制度、政府制]度、国家监察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通过学习,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提升理论素养,增强专业领域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


[单选]1936年,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单选]194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第二节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意义及特点


[简答]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数千年的民族融合与“大一统”的政治传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原因。


(2)国内各民族的空间分布结构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深层原因。


(3)民族与宗教复杂多元的基本情况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原因。


(4)中国自近代以来国家构建的道路选择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直接原因。


[多选、简答]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2)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3)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多要素的结合。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和法律地位


[单选]以一定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


[多选]《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单选]目前,我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多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作为地方政府的职权: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权、行政管理权、地方行政立法权、人事行政权


[多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可划分为自治区政府、自治州政府和自治县政府三级。


[单选]在内蒙古,与自治州同级的行政单位称为盟,与自治县同级的自治单位称为自治旗


[单选]民族乡的建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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