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婚姻家庭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对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本科学校法律专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同名课程一致。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学应考者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知识的程度和应用上述知识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的能力。婚姻家庭法学是广义民法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现象的一门科学。
河南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总结: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单选]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单选]涉外收养中,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多选]涉外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单选、多选]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
[单选]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单选]涉外收养中,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多选]收养登记的具体步骤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自愿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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