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婚姻家庭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对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本科学校法律专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同名课程一致。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学应考者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知识的程度和应用上述知识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的能力。婚姻家庭法学是广义民法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现象的一门科学。
河南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总结:婚姻家庭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
[名词解释]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答]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关系,存在于彼此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自然人之间,其本身不具有经济内容。
(2)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
[简答、多选]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1)宪法和其他法律。
(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
(3)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除上述诸渊源外,党和国家的婚姻家庭政策,以及为法律认可的、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的习惯,也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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