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考网发布河南自考免考相关规定和条件,对于满足相关科目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提供免考资料直接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下面为考生介绍河南自考免考的相关内容。
根据免考类型的不同,河南自考的免考条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学习考试的,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课程,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2.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学习考试的,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课程,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等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012)”和“英语(二)(00015)”等课程;日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二)( 00840)”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00420)” 和“物理(工)(实践)(00421)”课程; 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04729)”课程等。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我省2003年下半年以后毕业(含2003年下半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免考课程手续;外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者,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需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1.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课程。
2.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
4.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和高级证书者,可按75分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
1.实践课程免考如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课程的免考办理单位为对应的主考院校。
2.对于实践课程的免考,需要根据主考院校的实践考核相关规定来进行,需要考生提供相关免考资料前往主考院校办理。
以上为考生介绍了河南自考免考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具体免考内容以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如需获取帮助请与本网站在线指导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