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自考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