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经工作人员审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该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随《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与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不再上交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