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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章考点串讲

来自:河南自考网
时间:2020-10-13


导读:在河南省自学考试中课程代码为00246的国际经济法概论是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必考科目之一,为了帮助河南自考考生领会学习重点,详细了解大纲考察知识点,能够有效地进行复习备考,河南成人高考网为考生整理了本课程各章节的考点串讲供考生参考,本章节的内容是国际经济法概述。


课程简介: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其调整的对象是国际(跨国)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概论的课程目标是让学生了解、领会和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应用的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系统地了解国际经济交易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理解和领会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及其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培养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单选]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国际经济法的范围,主要是指国际经济法应包括哪些基本法律规范,也即其外延问题。一般来说,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如合同法等。


(2)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如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等。


(3)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包括有关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等。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2)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单选]古代罗马法中“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多选]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这三项协定及其组织对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国际法方面的渊源。


(1)国际经济条约。


(2)国际惯例。


(3)联大规范性决议。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以上就是河南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部分的考点串讲的内容,考生如需获取更多自考学习资料可以在页面下方输入姓名和电话点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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