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婚姻家庭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对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本科学校法律专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同名课程一致。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学应考者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知识的程度和应用上述知识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的能力。婚姻家庭法学是广义民法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现象的一门科学。
河南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总结:登记离婚
[名词解释]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多选、简答]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2)双方当事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离婚。
(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单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单选]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多选]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单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名词解释]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名词解释]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名词解释]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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