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婚姻家庭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对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本科学校法律专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同名课程一致。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学应考者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知识的程度和应用上述知识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的能力。婚姻家庭法学是广义民法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现象的一门科学。
河南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总结: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单选]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第44条的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以及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名词解释]劝阻:是指有关机构通过劝说、阻止等方式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也包括通过耐心和深入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明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从而杜绝以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
[单选]《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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